贺信
热烈祝贺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宣优村“邹公圣王祠”荣获五华县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单位。
热烈祝贺申遗成功揭幕庆典活动圆满成功。
广东邹氏宗亲联谊会
年12月6日
热烈祝贺
圣王恩泽万民敬仰
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宣优村邹公圣王宗祠(应龙邹公宫)公历年12月6日(农历10月19日)获五华县非物质文化保护单位申遗成功揭幕。预祝活动圆满成功。
邹氏宗亲广东梅州联谊会
年12月6日
贺信
热烈祝贺广东省梅州市五华县梅林镇宣优村“邹公圣王祠”荣获五华县国家“非物质文化”保护单位。
热烈祝贺申遗成功揭幕庆典活动圆满成功。
河源德宏公系军举公宗亲会
年12月6日
“非物质文化”
大体上可分为三个部分:
(1)与自然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自然科学、宗教、艺术、哲学等;
(2)与社会环境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语言、文字、风俗、道德、法律等;如楹联等。
(3)与物质文化相配合和适应而产生的,如使用器具、器械或仪器的方法等。
非物质文化遗产,是指各民族人民世代相承的、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种传统文化表现形式(如民俗活动、表演艺术、传统知识和技能,以及与之相关的器具、实物、手工制品等)和文化空间。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范围包括:在民间长期口耳相传的诗歌、神话、史诗、故事、传说、谣谚;传统的音乐、舞蹈、戏剧、曲艺、杂技、木偶、皮影等民间表演艺术;广大民众世代传承的人生礼仪、岁时活动、节日庆典、民间体育和竞技,以及有关生产、生活的其他习俗;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民间传统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与上述文化表现形式相关的文化场所等。
广东邹氏宗亲联谊会办公室秘书处
(办公室由锡昌会长免费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