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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年4月份,在深圳做生意的当事人甘某娴委托妹妹甘某慈回五华老家代办理13.7万元定期存款的转存业务。
因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一涉嫌金融凭证诈骗的嫌疑人迟迟未被检察机关批准逮捕。日前,梅州五华警方通过对案件进行深入研判调查,完善证据链,成功获批逮捕涉嫌诈骗罪的嫌疑人邹某文(男,36岁,五华县华阳镇人)。11月8日,五华警方经缜密侦查,在广州市越秀区将嫌疑人邹某文抓获归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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