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我县召开的阶梯水价暨调整自来水价格听证会了解到,我县拟小幅度调整自来水价格并同时实行阶梯水价。时间从年1月抄见水量开始,华城镇的自来水价格参照县城自来水价格执行。
据了解,经五华县价格成本调查队对年至年的成本监审,核定自来水公司实际供水成本为一立方1.96元,居民用水从年实行至今的一立方水价1.73元,自来水价格一直比成本价略低。
县人大、县政协、县直属及有关乡镇代表28人参加了听证会。绝大多数代表对发挥价格机制调节作用、引导居民节约和合理用水表示非常理解和支持,原则同意县发革委拟定的听证方案,同时也就方案中有关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
实施标准为居民以一户5人为单位,按用水量每人每月6立方米计算;居民用水将分30立方米、30至50立方米、50立方米以上三个等级;家庭人口较多超过5人的,居民可向自来水公司申请,按适当人数调增一档用水基数。
此次拟调整的水价只涉及自来水,污水处理费不作调整。
其中居民生活用水在30立方米以内的,水价从1.73元上调至1.81元,上调了8分;用水量在30至50立方米的,水价为2.31元;用水量在50立方以上的,一立方水价为2.81元。农村趸售用水从1.47元上调至1.55元。
非居民用水上调幅度比居民用水调整幅度大。
工业用水从1.65元上调至2.05元,上调了4角;环卫、消防、绿化用水从1.60元上调至1.70元,行政事业单位用水从2.15元上调至2.50元,经营服务用水从2.48元上调至2.80元;特殊行业用水从2.95元上调至3.45元。
水价调整后,自来水价加上污水处理费,居民一般生活用水一立方需缴2.66元。我县的居民生活用水水价比梅城低3分,非居民用水和特殊行业用水仍比本市各县区低。
此次水价调整是我县为分发挥水价调节作用,增强全社会节约用水意识,理顺自来水价格,促进县城供水企业的健康发展的重要举措。县发改局表示,将充分考虑参会代表意见,对供水经营成本和广大市民意见,确定最终方案,报请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
来源:五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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