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五次会议隆重开幕
张映平主持大会范宜军作《政府工作报告》
3月11日上午,五华县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在党政大楼大会堂隆重开幕。县委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大会主席团常务主席张映平主持开幕大会,县长范宜军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本次会议应到会代表人,实际到会代表人,符合法定人数。
本次大会执行主席是张映平、幸小明、徐建雄、李启洪、曾冬云、李永浩、张群典、上官仕香、邓伯锦、甘飞鸿、冯志强、江锦城、李云凤、李国良、李佰青、李惠香、杨斌宗、吴耀东、何枢球、陈逸。
主席团成员和县五套班子领导,县武装部政委,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担任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的老领导在主席台就座。
上午8时30分,大会在雄壮的国歌声中开幕。
范宜军在报告中回顾了过去一年的工作。他说,年,县政府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县人大和县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抢抓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两大振兴政策以及广州对口帮扶的机遇,扭紧“三大抓手”,坚守“两条底线”,大力推进“两新两特两重点”、惠民生、促和谐、强队伍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开拓创新,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县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一是狠抓实体经济发展,综合实力持续增强。全县生产总值.5亿元,比增9.8%;财政总收入44.9亿元、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4.3亿元,分别比增33.0%、27.9%。二是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后劲不断增强。交通公路和水利建设强力推进,宗“8·17”洪灾水毁水利修复工程基本完成。三是统筹城乡建设管理,人居环境得到改善。四是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各项社会事业协调发展。累计投入帮扶资金5.3亿元,落实村集体项目个,投入5.3亿元,顺利实现教育强镇全覆盖目标,成功创建了省教育强县、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五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政务环境得到优化提升。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整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个,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个。
范宜军指出,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县经济社会发展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经济发展水平低。人均生产总值和财政收入少,均处于全市末位;本级财力小,自给能力差。二是工业基础薄弱。缺乏龙头带动项目,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仅有27家,数量全市最少,已成为我县经济发展的短板。三是交通条件落后。全县交通公路通车里程仅占全市的18.4%,路网分布不合理,南部交通亟待改善。四是城镇化水平低。城市配套功能不健全,公共服务设施不够完善,城镇化率低于全市14个百分点。五是加快发展氛围不够浓厚。一些干部“庸懒散拖”、无所谓现象仍然存在,破难攻坚的办法不多,改革创新的锐气不足,工作标准不高,政府行政效能仍需进一步提升。
范宜军指出,今年政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省、市有关会议精神,按照县委十二届五次全会要求,以建设“工业新城,长乐之乡”为目标,积极抢抓建设“丰华兴梅产业集聚带”机遇,用好粤东西北和原中央苏区两大振兴政策,继续推进“两新两特两重点”惠民生、促和谐、强队伍的工作部署,扭紧产业园区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县城扩容提质“三大抓手”,统筹生态建设、民生保障和改革创新工作,全力推动我县经济社会加快发展。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预期目标是生产总值增长11%以上;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长15%以上;固定资产投资增长35%以上;城镇居民年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10%以上;农村居民年人均纯收入增长11%以上。
为实现上述目标,范宜军表示,政府将重点抓好六方面工作:一是以园区建设为抓手,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二是以基础设施建设为抓手,着力改善发展条件。三是以县城扩容提质为抓手,加快新型城镇化进程。四是以生态文明建设为重点,加快绿色富民产业发展。五是以保障底线民生为重点,促进社会事业协调发展。六是以作风建设为重点,提高政府工作效能。
范宜军说,为切实解决广大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迫切问题,今年我们将集中力量办好“十件民生实事”。一是提高底线民生保障水平。二是促进教育资源公平均衡配置。三是提升医疗卫生水平。四是提高就业培训水平。五是提升养老服务水平。六是加强住房保障。七是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八是实施交通便民工程。九是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十是完善公共法律服务。
范宜军指出,五华正处在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让我们在市委、市政府和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团结带领全县人民,凝心聚力,抢抓机遇,破难攻坚,锐意进取,全力建设“工业新城,长乐之乡”!
大会还书面报告了《五华县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年计划草案的报告》、《五华县年预算执行情况和年预算草案的报告》。
列席和邀请列席会议的有: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五套班子领导,担任过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县武装部政委,出席县政协九届五次会议的委员和列席人员,不是县人大代表的县直部委办局(含二级局和驻外机构)、省市属驻华局以上单位主要负责人,各镇党委书记、镇长、人大副主席,高(完、职)中校长。(新闻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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