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一名保安人员,原本应该履行在服务区内进行巡逻、守护、安全检查、报警监控等职责,结果却因为贪图小利,任由外来人员进来盗窃摩托车,最终和盗窃嫌疑人同罪落网。
日前,在梅州市公安局相关部门的指导下,五华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会同华兴派出所民警分别在平兴高速兴宁市萝岗镇坪洋出口附近路段、医院将涉嫌盗窃摩托车的李某平(男,47岁,五华县水寨镇人)、李某诗(男,54岁,五华县河东镇人)2人抓获,追回被盗摩托车1辆。7月9日上午,慑于法律严威,另一名作案嫌疑人李某生(男,31岁,五华县河东镇人)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7月10日0时许,经缜密侦查,警方在河东镇一汽车美容店内将“接赃”的黄某文(男,53岁,五华县河东镇人)抓获。
据嫌疑人李某平交代,今年6月份期间,为顺利实施盗窃,其伙同李某生到医院找到保安员李某诗,以盗得一辆五羊本田摩托车给元、盗得其他牌摩托车给元好处费的条件,与李某诗达成“协议”。于是,在6月17日、29日、30日在李某平、李某生2医院盗窃摩托车期间,李某诗均假装上厕所离开现场,直到他们成功盗得摩托车离开后再返回保安室。29日下午在成功盗窃并转卖了一辆摩托车后,李某平按照约定将元送到了李某诗的手中。
经审讯,嫌疑人李某平、李某生均如实交代了在今年6医院医院摩托车停放处实施盗窃摩托车案3宗,盗得女装摩托车3辆(案值约2万元)再以低于市场的价格转卖给黄某文的犯罪事实。李某诗对其因贪图小利,为李某平、李某生2人掩护,协助他们成功盗窃摩托车的犯罪实施供认不讳。
目前公安机关已依法对涉嫌盗窃的李某平、李某诗2人实施刑事拘留,对涉嫌盗窃的李某生(因右腿粉碎性骨折)采取取保候审,对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的黄某文实施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
预览时标签不可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