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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市文明办、市妇联《关于开展第二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梅市文明办〔〕10号)要求,我市开展了第二届梅州市“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经各地各部门推荐、审核,确定30户候选家庭(详细事迹附后)。为体现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现将候选家庭予以公示并接受公众网络投票。市文明办、市妇联将根据评选要求及候选家庭事迹,参考公众投票情况,进行组织评议,评出20户第二届梅州市“文明家庭”。
在公示期限内,欢迎广大干部群众以来信、来电等形式,实事求是地反映候选家庭的情况和问题。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及提供联系方式;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市创文办联系人:宋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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