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强化消防安全领域检察机关与消防部门的协同合作,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共同助推五华县公共领域消防安全治理,11月16日下午,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与县人民检察院举行“检消”协作机制联签仪式。
期间,五华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何志容一行人在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大队长朱浩义的带领下现场参观了消防车器材装备,互动体验灭火技能,了解消防安全常识及火场逃生自救的方法。
参观结束后,双方就“检消”工作协作机制推动过程中存在的困难、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就如何深入推动“检消”工作协作进行了交流探讨。双方代表签订了《五华县人民检察院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建立“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
该实施意见明确了协作指导思想、目标任务、组织机构,并建立协同领导机制、联席会议机制、日常联络机制、信息共享机制、线索移送机制、协作办理机制等十项工作机制,还提出了协作的共建共治、互补互促、效率优先三项原则,为构建“检察监督+消防监管+安全治理”的消防安全综合保护新格局提供了有力遵循。
何志容表示,此次建立“检察+消防”协作机制,是深化消防安全检消合作,全力守护安全生产,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实践创新,是构建消防安全监管新格局的大胆探索,必将大大地推动消防安全工作的进一步发展,为平安五华建设提供更好的“检消力量”。
朱浩义就下一阶段推进“检消”协作,提出五点建议,一是要注重协作联动,共同提升发展。二是要建立常态化协作机制,促进检消工作深入融合。三是要定期召开工作联席会议,建立多层次的联合执法机制。四是要进一步细化工作衔接,实现资源共享。五是要强化日常宣传机制,提升工作实效。
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教导员王德虎强调,搭建“检察+消防”工作协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和消防救援职能作用,建立检察机关在消防工作中的司法接入和助推机制,全面推动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打造“检察+消防”社会治理新格局。
此次“检消”工作协作机制的签订,开启了五华县检察院与消防救援队伍共建共治共享的新篇章,为今后携手共同治理辖区火灾隐患发挥各自领域的资源优势、专业优势、监管优势打下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将持续完善消防救援队伍社会化监督制约机制,定期与县检察院组织工作会议,共同研究、磋商具体工作事项,及时解决消防监督执法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改进监督执法工作中的不足,不断提升五华县人民群众对消防安全工作的满意度。
汪思婷
汪思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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