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日,梅州的网络媒体纷纷转载报道了五华县郭田镇双光村下片的江先生及其大伯家房屋,在三天时间内两次遭人放火的新闻。案件发生后,五华县警方介入调查,并在近日成功将涉嫌放火的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破获了2月12日、16日晚发生在五华县郭田镇的2宗纵火案件。
那么刘某为何要放火烧人房屋呢?2月12日、16日晚五华县公安局“”报警中心分别接到群众报警称,郭田镇江某茂、江某雄俩兄弟家房屋先后失火。经过侦查后,民警发现2次失火有很多相似之处,且人为故意放火的可能性较大。
警方通过走访调查,发现江某茂、江某雄2人的侄子刘某有重大作案嫌疑。2月22日晚,五华警方根据掌握的线索,在兴宁市水口镇将涉嫌放火的嫌疑人刘某抓获归案。经审讯,刘某承认了自己放火烧人房屋的犯罪事实。
据警方调查,刘某原籍五华县,后移至兴宁市水口镇居住。从去年年底开始,因土地纠纷,刘某与两个叔叔江某茂、江某雄产生矛盾,一直心怀怨恨。并于今年2月12日、16日晚,先后两次驾驶摩托车,携带煤油、火机等从兴宁到五华县郭田镇,将煤油淋在叔叔家的门、窗上,用打火机将其点燃,然后迅速驾驶摩托车逃回兴宁家中。
目前,五华警方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刘某实施刑事拘留,案件仍在审理中。
幸亏2次放火均未造成人员伤亡,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家人亲属之间发生矛盾,应理性看待,如果因此而做出不理智、甚至违法的事,不仅害人害己还会受到到法律的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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