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政报》记者从县司法局了解到:近日,司法部通报表扬了一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一批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我县华城司法所所长、华城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邓振流同志光荣在列。
司法部通报表扬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前排左起第二为邓振流)
邓振流于年参加司法行政工作,加入人民调解队伍,现任五华县司法局华城司法所所长、人民调解委员会副主任。工作上,邓振流勤勤恳恳、兢兢业业,不怕苦,不怕累,始终坚守在调处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道防线,做一个态度上亲民、感情上爱民、行动上为民的调解员,一直把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为五华社会的和谐稳定,经济的繁荣发展作出了突出的贡献,受到了广大干部群众的一致好评,大家亲切地称他为“邓司法”、“邓调解”。
二十多年来,经邓振流参与调处的纠纷达余起,纠纷调解成功率达98%。特别是近5年来,华城镇未出现过民转刑案件,社会和谐稳定,经济迅速发展,邓振流的辛勤工作,得到上级领导和群众的充分肯定,其连续多年被县镇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共产党员”,年被五华县司法局评为“十佳人民调解员”,他带领下的华城司法所于年被评为“全国模范司法所”,年被评为广东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如今,又荣获司法部“全国人民调解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长期以来,我县司法行政工作认真落实中央、省、市指示精神,紧紧围绕“平安五华、法治五华”工作目标开展工作,不断加强理论建设、业务建设,人民调解工作取得突出成效。司法行政系统广大党员干部开拓创新、锐意进取,保持了良好的精神面貌和勇挑重担的工作作风,涌现出一批先进典型。我县司法行政系统将以表彰的先进为榜样,在立足本职岗位,履行工作职责的过程中创先进、争优秀,发挥人民调解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第一道防线”作用,为“平安五华、法治五华”建设做出积极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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