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工作,结合我县实际,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社会工作人员,由五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通过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
一、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者技能条件,符合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具体条件等要求详见《五华县公开招聘扶贫开发局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和工作能力;
6.报考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年9月7日至年9月7日期间出生);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2在读的非应届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现役军人、机关事业单位见习期未满的在编在职(岗)人员;
3.被有关部门列入涉金融严重失信人名单的当事人;
4.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资格审核方式: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方式。应聘人员须持《五华县公开招聘扶贫开发局工作人员报名表》(请从附件2中自行下载,双面打印填写好,不得涂改),提供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户口本、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及其它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表》上需粘贴近期大一寸正面免冠照片,另附2张同底大一寸照片。报名材料交至五华县人民政府大院老县委大楼5楼扶贫开发局人秘股统一审核。
2.报名时间:年9月5日——7日共3天,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