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华潭下一男子到水寨偷钱被抓

8月21日14时许,五华县公安局水寨派出所接县局“”接警台的指令称,五华县城华兴南路一“三鸟店”里的现金被盗,且“小偷”已被群众当场控制,要求派出所立即前往处置。接报后,派出所民警立即赶至现场。

经了解得知,7月24日12时许,这间“三鸟店”的店主曾某珍趁顾客不多时段上二楼取东西,岂料等她重新回到一楼店面时看到一个“大高个”男子在她的收银台旁边鬼鬼祟祟的,她赶忙上前问他要干什么,但那个男子谎称自己是来买鸡的,后来也没买鸡就离开了。待该男子走后,曾某珍才发现用于收银的抽屉锁被打开了,里头的元现金不见了,而该男子早已“溜之大吉”了。“吃一堑,长一智”,为避免再次发生失盗事件,当日曾某珍和家人便在店内安装了监控视频。

8月21日14时许,在二楼的曾某珍从监控视频发现一男子在她店门口张望,因为身材特殊,她一眼便认出此人就是上个月到她店里偷钱的那个“大高个”男子。果不其然,见其店内无人,该男子走进了她的店里并开始倒腾她的抽屉。见状,曾某珍赶紧下楼拦截该男子。见被发现,该男子欲离开,但被曾某珍从背后死死拽住了裤头。曾某珍一边拽着不让他离开,一边呼喊家人和附近的人过来帮忙,最终将该男子围住了。见“人多势众”,这个身高超过cm的男子这才蹲下了身子。随后,曾某珍报了警。

经审讯,嫌疑人林某东(男,35岁,五华县潭下镇人)如实供述了其于7月24日12时许在五华县城一市场内闲逛,后见一间“三鸟店”内无人,便径直走到该店收银台旁,从右边的抽屉找到一把钥匙打开中间抽屉盗走里头元现金的违法事实。

偷了元

如此轻松便盗得元,于是8月21日14时许林某东充当了“回头客”,再次潜入该店内欲盗取现金,不料被店主抓了个现行。目前五华县公安机关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林某东作出行政拘留15日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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