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减少城市噪音污染,缓解城区交通拥堵,提高道路通行能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1月15日,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集中开展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宣传活动。
1月15日,交警大队邀请了五华县电视台工作人员,在五华县城限行区域的河东华益汽车运输公司、大新街、华伟十字路口、中医院路口等各主要路段大力开展宣传活动,向过往司机发放宣传资料,并对货运车辆限行规定进行口头告知。
据统计,此次宣传活动,交警大队执勤民警共提醒交通参与者多人次,发放宣传资料多份,到企业、门店宣传多间,宣传活动取得了良好成效。(五华县公安局张创新陈伟明)
附:《五华县人民政府关于五华县县城城区限制货运车辆通行的通告》(华府[]1号)规定:
从年2月14日起,限制车长大于等于mm或者总质量大于等于Kg的中型以上载货汽车(悬挂黄色号牌的货运车辆)在城区行驶,限制通行区域具体范围为:由五华大桥→水寨大道长安加油站,水潭线三坑工业大道路口→水潭东路环城车站→水潭西路→水寨大桥→水梅路河东华益汽车运输公司,河口大桥→华兴北路→华兴南路水寨派出所路口,交通路→华一路→县府广场,沿江路,员瑾堤,澄湖堤,华三路,华侨街,华侨直街,东方街,前进街,河东下坝堤,水中堤,大新街,上坝堤。限制通行时间:每日6时至20时。城区限行日常管理工作由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负责,货运车辆违反规定的,由交警部门依法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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