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年拟退出的
17个省定相对贫困村公示
根据《广东省相对贫困人口相对贫困村退出机制实施方案》(粤农扶组〔〕27号)的工作要求,按照省、市有关做好全市未退出的17个相对贫困村退出工作的部署,在相对贫困村和驻村工作队申请、镇(街道)审核上报、县级审核组审核并公示的基础上,市级抽查审定组于6月8日-6月10日分赴兴宁市、大埔县、五华县,按照每县拟退出村的40%以上比例进行实地抽查。通过材料审核、现场考察、入户调查、评审反馈等环节,对今年各县(市)拟退出的相对贫困村的贫困发生率,农民收入,集体收入,人居环境,村道建设,饮水安全,水利、电力设施,电视信号和宽带网络,公共服务,党组织建设等十项指标进行抽查审定,均达到退出标准。
现将全市年拟退出的17个相对贫困村名单予以公示(名单附后),公示期为年6月11日至-6月17日(共5个工作日)。如对公示名单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扶贫工作局)反映,受理。
附:梅州市年拟退出的17个相对贫困村名单
梅州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年6月11日
附件:梅州市年拟退出的17个相对贫困村名单县(市)镇、村名镇、村名兴宁市(4个)罗浮镇澄联村罗岗镇红旗村罗浮镇勤光村叶塘镇筠竹村大埔县(4个)西河镇纯德村青溪镇长丰村大东镇进滩村枫朗镇梅溪村五华县(9个)河东镇黄坑村龙村镇湖中村潭下镇品畲村龙村镇洞口村横陂镇杨恩村龙村镇大梧村梅林镇尖山村龙村镇留畲村转水镇五星村老乡,你村还贫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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