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届毕业生们:
为了落实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对学生毕业去向信息的统计上报要求,我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已开放就业信息上报的系统权限,并于3月开始定期向省教育厅报送毕业去向落实率。
自届起,“就业率”改称为“毕业去向落实率”,包含就业(协议合同就业、灵活就业、自主创业)与升学人数(考研、留学)。
请确定毕业去向的毕业生及时在“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中提交对应的就业信息,详细操作指引详见下文。
01学生操作流程
第一步登录“广东大学生就业创业”小程序,可选择从首页进入“就业创业信息”上报窗口。
已经签署电子三方协议,就业信息将会同步更新,无需再次填写;如有更换单位,则需要重新在小程序上填报新单位的就业信息。
注意:这里所说的签署电子三方协议,必须是在小程序已经回传了三方协议扫描件,并且学校审核同意,盖有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电子章的,才算走完整个签署三方协议流程。
第二步通过模糊搜索输入就业单位名称的关键字,在弹出结果中选中就业单位全称。其他项按要求填写完毕后提交。
如果需要修改已填写完毕的就业信息,可以进入“就业创业信息上报”界面,点击“修改”进入信息修改界面操作,完成后提交。
02就业信息上报指南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分为常规毕业生就业信息上报和特殊类型就业信息上报两种类型。
常规类型就业信息上报
1.毕业去向
(1)签就业协议形式就业:
已完成回传阶段的就业协议书信息及编号会自动同步到“就业信息管理”,无需另外上传附件。
(2)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
附件需上传完整劳动合同图片。
(3)其他录用形式就业:
没有签订就业协议书或劳动合同形式的就业,适用于机关、部队、党群及政法系统、事业单位的录取,附件上传用人单位出具的聘用证明或毕业生本人提供的工资收入证明、收入流水等其他证明材料。
(4)科研助理:
属国家地方项目,附件上传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出具的证明。
(5)应征义务兵:
大学生应征入伍当义务兵,属国家地方项目,附件上传预定兵通知书或入伍通知书。
(6)国家基层项目:
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中央基层项目,附件上传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或有关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
(7)地方基层项目:
包括特岗教师、大学生村官、选调生、农技特岗、乡村医生等地方基层项目,附件上传录用单位出具的录用文件。
(8)待就业:
未就业。
(9)不就业拟升学:
拟升学深造暂不就业的毕业生。
(10)其他暂不就业:
即除“不就业拟升学”之外的其他暂不就业的毕业生。
(11)自主创业:
包括创立公司(含个体工商户);在孵化机构中创业,暂未注册或注册中当中;电子商务创业,利用互联网平台从事经营活动。附件上传工商执照或股权证明;与孵化机构签订的协议或孵化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
(12)自由职业:
指以个体劳动为主的一类职业,如作家、自由撰稿人、翻译工作者、中介服务工作者、某些艺术工作者、互联网营销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