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云南省司法厅发布《关于对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和《关于对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复核结果的公示》。
根据公示,云南省各级司法行政部门组织人员对历年命名的9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和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进行了逐一复核。
经审定,拟向司法部建议保留昆明市五华区西翥街道陡坡社区等83个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和拟保留昆明市官渡区阿拉街道海子社区等个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称号。其中,昆明拟保留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11个,拟保留全省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43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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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期从年9月20日至9月26日,对所公示名单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省司法厅普法与依法治理处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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