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检察日报
近日,记者跟随广东省惠来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该县鳌江镇鸟坑村进行回访,55岁的住房困难户高乃闸走到一栋墙皮剥落、摇摇欲坠的危房前对记者说:“这是我之前的房子,完全不能住人。直到检察院办案人员来询问情况,才知道本应是1.5万元的危房改造扶持资金,我只拿到了元。”
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在鸟坑村,像高乃闸一样当时没有足额领到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的共有13户,全部为住房困难户,未到手扶贫款共计8万元。
住房困难户的
救命钱去了哪里
?鸟坑村是惠来县鳌江镇经济落后的村落,村集体收入来源较少。高乃闸告诉记者,他家8口人,5个孩子外出打工,家里靠种冬瓜为生。年底,惠来县检察院接到群众举报,反映鸟坑村时任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高朝胜涉嫌贪污政府下拨的该村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
检察院立即对线索进行初查,联系该县扶贫办提供获批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相关材料,并及时根据相关资料向该县农信社调取了鸟坑村住房困难户的银行账户信息及取款凭证。
不久,高朝胜到检察院投案自首,如实供述其利用职务之便,侵吞该村危房改造扶持资金的犯罪事实。办案检察官迅速深入鸟坑村住房困难户的家里调查取证。“调查取证过程中我们发现,一部分住房困难户存在顾虑,担心如实反映情况后,可能会遭到打击报复。”办案检察官告诉记者,通过耐心说服,他们打消了顾虑。在检察机关的监督下,高朝胜退清了全部犯罪所得8万元。他被法院以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并处罚金10万元。
?无独有偶,类似的案件也发生在广东省梅州市,该市五华县棉洋镇双璜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富强伙同其他4名村干部冒用村民身份信息,采取弄虚作假的手段,共骗取搬迁补助款32万元,分别获利6万元至8万元。
“因为是村干部,我们很相信他们。”村民宋杏文和宋宗优在接受采访时说,曾有村干部向他们借用身份证,只说拿来登记,并未告知登记用途。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后,法院以贪污罪对5人作出了相应的有期徒刑判决。
紧盯涉农资金密集
领域专治“蚁贪”
广东省检察院副检察长李粤贵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该省涉农领域职务犯罪案件主要集中在资金密集领域,包括农村土地征用补偿、支农惠农政策性补贴、农村社会保障等环节,查办的人数共占涉农职务犯罪总人数的61.8%。
“案件一般数额不大。”五华县检察院检察官李永强告诉记者,在他们所办案件中,涉案金额主要集中在5万元至10万元之间,占比约57.14%;5万元以下的约占33.33%;10万元以上的约占9.52%。年至今,该院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多万元。
“梅州是山区,属欠发达地区,相对封闭,现代化程度低,查处的案件数额比较小,虽然是‘蚁贪’,但危害特别大,对贫困家庭的老百姓来说,再少的钱都是救命钱。截留扶贫资金就是从贫困老百姓口中夺食,我们再难,也要把农民的救命钱追回来!”梅州市检察院检察长吴少荣如是说。
在办案的同时,广东省检察机关还将工作效果向案后延伸。“我们积极向惠来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出检察建议书,要求其对惠来县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发放情况进行摸查、清理,加强对各项扶贫专项资金的监管,推动涉农扶贫惠民领域管理体制完善和创新,提升办案工作的综合效果。”惠来县检察院副检察长兼反贪局局长林洲明说。
据了解,广东各地检察机关分别以走访、联席会、座谈会或协调会的形式向涉农管理部门了解涉农资金的发放管理、通报专项工作开展情况,并在加强信息共享、线索移送、协作办案方面争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