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五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

各中学、中心小学、县直属学校:

根据我县《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将《五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学习宣传,并贯彻落实。

五华县教育局

年8月31日

五华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初中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根据我县《年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实施意见》精神,为全面规范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行为,促进教育公平、公正,按照“区域招生,就近入学”的原则,结合我县实际,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严格执行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遵循招生政策,严格计划控制,加强管理监督,确保平稳有序。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依法规范招生,以户籍、现居住地等为主要依据,严格按照免试、免费分片区招生。

2.落实省、市相关政策规定,积极做好特殊人员、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入学服务工作,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公平。

3.建立以“信息公开、分类实施、备案管理、社会监督”的操作流程,规范招生行为,维护教育形象。

三、招生方案

l.招生年龄确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的实施细则(试行)》和有关文件规定,初中七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在15周岁以下的应届小学毕业生。

2.片区招生范围。尊重传统做法,结合计生新政策等形势发展需要,坚持以户籍地的片区计划招生(具体见附表),兴华中学、华新中学、华强学校按华教育字〔〕30号文学区划分进行招生。对突破计划或学位不足的中学,教育局根据中学学位情况进行统筹安排。

3.保障特殊群体。视力、听力有严重障碍的适龄儿童少年到县特殊教育学校入学;其他轻度残障适龄儿童少年,应到学区所在初中报名入学;重度残障适龄儿童少年根据实际情况选择到市县特殊学校入学或向所在学区学校报名“送教上门”服务。各初中应按“随班就读”、“送教上门”的政策要求,认真做好残障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工作,任何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或歧视。对年满15周岁、已接受义务教育9年以上的残障小学毕业生,对其中要求继续升学的学生,由其父母(监护人)提出书面申请后,可作为非义务教育学生试读。

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各校应主动积极做好特殊人员子女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入学工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军烈属、军人子女以及对县域经济和社会事业发展做出重要贡献的人员子女给予入学优先照顾。

四、招生程序

1.做好宣传工作。各招生学校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利用校园网、







































白癜风在寒假注意事项
白癜风必须治疗吗



转载请注明:http://www.wuhuazx.com/whrk/795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