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梅州日报民生一线
自实施交通违法全面记分以来
不少车主惊呼驾照12分不够用
一些持有驾照的人却发现了“商机”
通过买卖驾照分进行牟利
之前
民生小哥就在票圈
看到有人收购驾照分
↓↓↓
小伙伴们可千万不要贪小便宜啊
因为这样做是违法的
近日
五华公安交警大队
查获一宗买卖驾照分的案件
男子邱某昌先后两次为他人“消分”
被拘留10日、罚款元
并追缴违法所得
目前
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
案例:两次卖驾照分被查
年12月28日,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查获一宗买卖驾照分的案件。据查,在年6月5日,邱某昌(男,30岁,河源市东源县人)使用自己的驾驶证为粤SD5W**号牌的小车处理一宗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A,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以外的机动车行驶超过限定时速50%以上未达%,处0元罚款、记12分)。据了解,该宗交通违法发生在省道线五华县境内路段,时间是年1月8日。
同年6月21日,邱某昌又为粤AD**Q1号小车处理一宗同样发生在省道线五华县境内路段的交通违法行为(违法代码:A)。
案发后
五华县公安局交警大队
与五华县公安局华兴派出所等配合
传唤邱某昌到案
经讯问
邱某昌对两次卖驾照分
非法赚取人民币0元
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五华县公安局依法对邱某昌作出
拘留10日、并罚款元的处罚
并追缴违法所得0元
提醒:买卖分借分都属妨碍公务
公安交警部门指出,买卖驾照分行为双方都涉嫌违法,妨碍了正常执法,一旦查实或将面临行政拘留,甚至被追究刑事责任。
公安交警部门表示,用他人驾照代记分,性质其实就和交通肇事者找人“顶包”一样,不管是“借分”、“买分”,还是做“黄牛”、“中介”,都属于妨碍公务的违法行为,如果证据确凿,会视情况进行处罚;对一年内同一驾驶人,为非本人所有的3辆以上不同号牌机动车销分,或3名以上的驾驶人为同一号牌机动车接受违法行为处理的,将列入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重点人员名单,将暂停交通违法处理业务,并对涉嫌代替接受处理的行为进行调查。
与此同时,因为驾照分扣除是有记录的,卖分给了别人,系统就会默认驾照所有人是违法处理人,花钱买分的人如果还有肇事逃逸等行为,卖分人有可能会因此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公安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市民,不要卖分求财、买分消灾,以免因小失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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