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基层消防监管力量建设,探索基层消防监督执法新模式,3月19日上午,我市首批镇级消防所在五华县举行成立揭牌仪式。市消防救援支队政治部主任谭火清、五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学希、县应急局管理局、水寨镇、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同志及部分消防指战员代表参加了揭牌仪式。
在水寨镇消防所揭牌仪式上,水寨镇镇长朱清辉宣读了水寨镇消防所所长任命。随后五华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宋学希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市消防救援支队、五华县消防救援大队的支持指导表示感谢!他表示,全市第一批消防所在五华设立,是践行习近平总书记“人民至上、生命至上”两个至上理念的生动实践,意义重大。他勉励消防所全体同志要以饱满的热情投入到新的工作岗位,不断加强自身学习,增强消防业务本领,提高统筹协调能力,推动基层镇街消防工作全面发展。
支队政治部谭火清主任代表支队党委对消防所的成立表示热烈祝贺,他指出消防所的成立开创了我市乡镇成立消防安全组织开展消防监管工作的先河,是消防体制改革后,消防救援机构破解乡镇消防监管力量不足的创新举措,弥补了乡镇无专业消防安全监管力量的“空白”,构筑起“支队-大队-消防所”三级消防监管模式,真正打通了基层消防工作“最后一公里”。他希望消防所全体人员要立足新岗位、新任务,聚焦主业、担当作为,加强部门沟通与密切配合,切实筑牢镇村火灾防控底板,为维护辖区火灾形势稳定贡献智慧和力量,打造更加成熟、高效、便民的消防所运行机制,为梅州创造更加平安的消防安全环境贡献五华样板。
▲华城、安流镇消防所成立揭牌仪式
▲消防所相关制度
▲智慧消防管理平台
下一步,梅州市消防救援支队将于年内在全市各县(市、区)推动建成15个消防所,继续破除制约基层消防工作的各种“枷锁”,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加强部门协作配合,形成强大的工作合力,努力为“十四五”期间消防改革建设开新局、谋新篇,为梅州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社会和稳定贡献消防智慧和力量。
一分钟带您了解——消防所
一、为什么需要创建镇“消防所”
探索乡镇消防监管模式,按照“职责清晰、标准明确、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的要求,创建镇级“消防所”,镇级“消防所”在所在镇党委、政府的领导和县消防救援大队的业务指导下,配合做好当地的消防工作(具体职责详见附件1),以落实基层消防安全责任制为主线,以推行基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为载体,以推进部门履职强化单位管理为抓手,不断加强和创新基层消防安全管理,全面负责乡镇的消防工作,形成“责任明晰、机制健全、齐抓共管、群防群治”的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新格局。
二、消防所的人员组织机构
镇级“消防所”实行所长负责制,设立所长、副所长各1名,消防安全管理员3至5名。其中,所长由镇政府指派,副所长由政府专职队队长或者镇政府综合执法办公室通过消防执法资格考试的人员担任;消防安全管理员由县消防大队统一招聘审查、培训考核、派驻上岗。出台《消防所所长、副所长工作职责》、《消防安全管理员工作职责》、《消防所消防监督检查制度》、《消防所消防宣传教育制度》等工作职责制度。
三、如何保障实体化运作
镇级“消防所”应设置办公室、值班备勤室等独立办公场所,相关制度职责按要求悬挂,配备必要的办公设备和用品。镇“消防所”试点建设保障经费由县、镇财政予以保障,其中,人员经费由县财政保障,人均不低于7万元/年,公用经费由镇财政保障,人均不低于3万元/年。从机制、制度上保证人员落实到位,确保镇级“消防所”实体化运作。
四、消防所的工作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定期研判辖区消防工作形势,定期通报消防工作情况,积极协助党委政府开展消防工作。
2.负责镇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协助镇党委政府督促、指导镇有关部门(派出机构)、村(社区)依法履行消防工作职责。
3.负责辖区政府专职消防队的日常管理,督促、指导村(社区)、企业等微型消防站的建设与日常管理。
4.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以外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及一定规模的个体工商户(经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和易燃易爆危险品生产经营场所以及面积一百平方米以上或者建筑层数两层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场所的个体工商户)实施消防监督管理,督促、指导、协助镇有关部门(派出机构)、村(社区)做好其他场所的消防监督管理。依据上级部署或辖区火灾形势,组织针对性的消防安全专项治理。
5.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6.完成县消防大队和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消防工作。
来源:梅州消防全媒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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