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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城乡居民:
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政策将有调整,原先定于7月1日起65周岁以下的参保人不能进行一次性补缴;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从容协调个人时间,现将截止时间由6月31日改为8月31日!!!为确保在60周岁时能顺利申领养老金,46周岁以上的城乡居民可在8月31日前到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申请补缴。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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